韩国金融委员会(FSC)宣布,自今年6月起将正式允许非营利组织与虚拟资产交易所有限度地出售所持加密货币。这是自2017年政府全面禁止机构加密货币交易以来的重大政策调整,标志着韩国监管机构在平衡市场灵活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迈出关键一步。
根据新规,非营利组织在满足一系列合规条件后,可合法出售接受的加密货币捐赠。这些条件包括:具备至少五年的财务审计记录、设立专门的捐赠审核委员会,并仅能接受在至少三家韩元计价交易所上架的代币,且必须在接收后立即出售,以防范市场操纵和资产波动风险。
与此同时,虚拟资产交易所也获准以筹措营运资金为目的,出售其持有的加密资产,但销售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例如,每日设有销售限额,且禁止通过自有平台进行交易,需通过第三方渠道完成;可出售的资产仅限于市值排名前20的代币,以控制市场流动性风险。此外,所有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FT)等金融监管标准。
FSC也同步加强了代币上市审核机制,旨在打击“僵尸币”与高波动迷因币的泛滥。根据新规,本地交易平台需定期筛查并下架交易量低、开发活动停滞或无实际使用场景的代币。此外,对于迷因币类资产,将引入更严格的门槛,例如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活跃用户或具备良好的历史交易记录,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并保护散户利益。
监管机构强调,该系列政策意在为数字资产市场注入更多规范与信任,同时逐步开放机构入场。FSC表示,未来将考虑进一步扩展政策适用范围,计划在2025年底前允许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在特定框架下持有和交易加密货币,推动合法化与主流化进程。
业内人士认为,韩国此举既反映出对数字资产行业发展潜力的认可,也表明监管方向正由“全面禁止”逐步转向“有限放行+严格监管”的新模式。在全球加密政策博弈背景下,韩国正尝试探索一条“风险可控、发展有序”的监管路径,为其Web3生态建设与金融科技创新铺路。